Sunday, December 11, 2016

29歲生日前一個月,她和她第一天相識,已經有一見如故的感覺。所以她毫不猶豫地已經把自己的出生年月日告訴她,還説自己最愛到某連鎖時裝店購物。
然後第二天她和她見面時,她送給她29個信封,叫她回家才拆開那些信封。第一個信封上寫上「祝你1歲生日快樂」,第二個信封上寫上「祝你2歲生日快樂」,如此類推,直至第二十九個信封上寫上「預祝你29歲生日快樂」。
她回家一看,每一個信封都有一張她自己最愛到的某連鎖時裝店一百元禮劵,一共二十九張。最後一個信封寫道:是慶祝我錯過了你那28個生辰。

No comments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