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April 15, 2016

20160415

20160415
類似的故事,其實在我讀中四時發生過一次。
某天學校說所有中四同學九月第一期學費不能Autopay, 只給了一日時間通知,第二天便要帶(應該是)$500交錢。$500在當年,算是很大款項了。
但那天我爸爸遲了放工,當年我家附近沒有提款機,又因為家中剛好沒有這麼多的現金,爸爸誤會了可以用支票交學費,結果第二天我是全班唯一一個欠交的同學。
當然,嚴格來説,我有帶支票,算是交錯而且不是欠交吧。然而,要明白對一個從不欠交功課的我來說,真是一件十分尷尬的事。
正當我苦惱「呀會不會因為咁無書讀㗎?」(中四的我就是如此無知又儍瓜,其實事後才知道大可以改天才交cash, 頂多是給校務處責駡吧),同學又沒有足夠的$可以借給我時,我的班主任Ms Wong便對我說:我代你交住先吧。
還記得之後跟她去校務處借電話打給工作中的爸爸,請他那天放工一定要去提取現金,又好記得第三天早上點名前「勁瘀皮」地去Staff Room 還$給Ms Wong...

所以請大家不要怪我為什麼畢業後N年還是咁愛呢個班主任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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